知识写作网

建材类政策

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建材类政策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建材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为做好建材工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建材类政策-图1

2、(五)组织交流本行业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经验;(六)负责督促检查本行业地测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以形成行业的监督网络体系。

3、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经济委员会(或计划委员会,下同)是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的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工业三废综合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综合平衡和下达。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辖区工业三废综合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的管理工作。

《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三条措施》政策

第八条措施分别从培育扶持骨干企业、引导企业转型发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多样选定中标单位、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五个方面提出政策支持措施。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减免房屋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建材类政策-图2

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开展融资。

通过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充分发挥传统产业优势,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打造建筑业强省,到2025年,工程总承包成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主要承包方式。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监管体系,配套服务支撑,培育发展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企业1000家以上,造就一批国内外品牌工程总承包企业,培养100万人以上具有现代建造水平的各类专业人才队伍。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支持建筑业企业在承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时,参与投资、运营和管理,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建筑业企业,省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

建材类政策-图3

国家建材局建筑材料工业行业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材工业的行业管理,促进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过渡,保证建材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国家对建材工业的发展实行大家办建材的方针和按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建筑材料工业行业管理法规制定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法规质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材料工业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管理的矿种是指《建材工业行业管理暂行规定》所确定的矿种。

第一条遵照国务院国办发〔1985〕71号文件提出的“建材工业要从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的要求,参照国家建材局《建筑材料工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第五条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第二章 建材工业供销公司的组织第六条 设立建材工业供销公司必须经当地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建材类政策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