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今天小编发现了承租人条例的有趣问题,来给大家解答一下,别忘了关注本站哦,现在我们开始阅读吧!
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1、”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租赁住房,甚至有可能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要求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2、对此,条例规定,出租的住房应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4、其中,《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承租人的个人信息。在租赁服务方面,《条例》拟加强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和监督。
5、同时,对于过去出现的房东随意涨房租现象,《条例》要求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上海市房屋租赁办法》于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户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的范围。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负责协调和处理辖区内居住房屋租赁事务和纠纷,承担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现对《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中有关公有房屋租赁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公有房屋租赁管理的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公有房屋租赁包括公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
上海群租房新规定(一)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去年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公租房更名承租人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变更承租人还需要以下条件:变更后的承租人与原承租人是一起生活在公租房的家庭成员。变更后的承租人本地无住房。其财产收入低于规定标准。需要向当地的公租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公有住房可以变更承租人,与承租人生活在一起的人均享有承租权,但是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承租权,需要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
所有有权承租的承租人必须一起去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达成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
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没有其他住房。
重庆市房屋租赁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四十四条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重庆市 公租房 可以 继承 、 抵押 。 第四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管理的内容:(1)房屋租赁关系的确定。房屋租赁契约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承租公有房屋时,先由承租人向房屋分配部门提出申请,经分配部门同意批准,发给住房证。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活动。
体现了鼓励商品房屋出租的精神。严格规范了房屋分割出租行为。维护了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主管部门在加强租赁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方面的工作要求。部分条例阐述: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
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符合换租申请条件的承租人向承租房屋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
上海更改承租人规定
1、项规定中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 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2、具体来说,根据《上海市房屋条例》,上海使用权房变更承租人条件为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以及没有其他住房。
3、上海使用权房承租人变更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继承人信息及其他相关事宜具体到公证处按流程办理即可。第二种方法是拿继承权公证书办理变更即可。
4、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1、法律主观: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是:协商拆迁补偿的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权利;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时请求法院宣告无效的权利;不服拆迁裁决、强制拆迁、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2、承租人对房屋的权利有: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4。
3、承租人的权利是什么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 人给予公平补偿。根据规定, 房屋征收补偿 的对象,只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包括承租人。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承租人条例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