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今天给各位带来的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文章中也会对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答案】:C 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是指人类环境中的声音,不包括用于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活动的声音,以及对生产生活有益的音响信号。
【答案】:B、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条规定,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以外,民用航空器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
噪音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全文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噪声污染。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是指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具体细化和规范化的文件,旨在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规噪音标准定分为昼间(6-22时),夜间(22-6时)两个时段的排放标准,不管是在昼间还是夜间,如果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都属于噪声污染。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法律主观: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所规定,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第三条 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法。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适用劳动保护等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四条 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1、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法律分析:噪音扰民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噪音扰民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