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贵州消防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
专职消防队的营房,人员,车辆,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什么验收...
1、报消防大队验收。专职消防队建立后需要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和培训,是报消防大队验收,根据第四十条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设立或者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报省级消防机构批准。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贵阳市消防条例(2021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贵阳市公安局主管本市的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负责具体的消防监督工作,区、县(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建设、劳动、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4、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1、消防的安全责任书【篇1】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3、消防安全责任书1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本单位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消防条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4、安全消防的责任书精选篇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学校与各处(室、组)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5、消防安全的责任书3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现在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感觉今年开始严查了,不...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消防法》没有任何一条的相关条款规定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企业的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法相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专人负责,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每个班次不能少于2个人。除此之外,还需要定期组织检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求设置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贵州消防条例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