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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制定本办法。
2、法律客观:《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3、块钱一吨不合理。现在的水费都是一吨三四块的,十块钱一吨是不合理的,有极大的概率是因为房东私自加价了,建议询问房东,或者换个租房。
城市供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由于国家城市供水条例涉及到城市的供水安全,所以只会存在修改的情况,不会存在作废的情况。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发展供水事业,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水利工程供水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条 水费标准系根据水利工程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需要与“自给自足,适当积累”的原则,以水利工程供水成本为基础加以制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保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在当前供水不足的情况下,利用地下水是城市供水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凡是使用地下水的单位,应按《昆明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事员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并应结合本地区地下水储量和开采现状,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妨碍城市供水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阻挠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工作人员抢修城市供水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昆明市为例。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昆明市城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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