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公务员人事条例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2、【答案】:B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由国务院正式颁布,是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是规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于2006年1月1日废止。
3、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于1993年。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经李鹏总理签署正式颁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是什么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规定:第十七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的职务升降是指因工作调动而使公务员不再担任原职,任命新职的同时免去原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免职情形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免除其职务: (1)转换职位任职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任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部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公民报考公务员适用干部录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吗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考入公务员的一系列表,报名、体检、政审、录用审批表等,都装入个人档案。公务员档案存放在档案局或者组织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3、档案在个人手里可以报考公务员,档案在自己手里是不影响报考公务员的,只是在后期的资格审核也就是政审的时候需要用到档案,这个时候如果档案还在自己手里,将是很大的不便,甚至会导致公务员考试在最后的阶段出现问题。
4、安全保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公务员有哪些处分条例
1、第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政纪处分有哪几种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行政处分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警告。
3、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包括了:(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上述处分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务员的录用范围是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录用政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所谓公开,指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章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任免国家公务员。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规范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应及时予以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第一条 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公务员人事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