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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育政策2022年新规定
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 450元; 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 生育营养补助500元(多胞胎的,每多1胎增加500元。
目前云南省的产假为:国家规定产假98天+生育假60天=158天。当然,这个数字也仅供大家参考的。因为如果你是难产(包括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年新规定云南产假一般是158天,难产的和生育多胞胎的可以增加产假的天数。流产假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期限,以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由此可以看出,贵州省2022年的育儿假是: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法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
计划生育最新的政策我国目前已经开放三孩,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法律分析: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
该《条例》中有关产假部分,并没有对女职工的身份提出要求,即不管是不是公务员,也不管是生一胎还是生二胎,都统一执行158天—180天的产假。
年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推动优生优育,坚持男女平等,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并与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年福建省育儿新规定,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子女没有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都有10天的育儿假。
根据2014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
计划生育规定条例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山东省为了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生育调节方面,条例规定了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时间间隔,以及再生育的条件和程序。
计划生育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一章主要规定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相关定义。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生育的基本原则。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自愿、平等、协商生育,不得强迫、限制生育。同时,也规定了生育的最佳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2)_百度...
法律分析:2022年1月17日1月17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一步保障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生育政策。
年云南省产假和陪产假的新规定 产假: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可以看出,只要是在职职工,按法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产假60天。
修改为:“夫妻所生育子女数,包括夫妻所生、再婚夫妻再婚前所生以及送养的子女总数。”此外,对个别文字、条文顺序作了修改和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夫妻双方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会额外增加5天的育儿假期,也就是说,可以累计享受15天的育儿假。
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十四)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按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9月1日实施 第二十三条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四周年以上。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缩短生育间隔时间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间隔时间可以缩短至三周年。
法律客观: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无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继、养兄弟姐妹)的独生子、独生女或者依法收养的独养子女为独生子女。
”——云南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再婚的劳动者,只要他们之间结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其与初婚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并无不同。员工再婚,也可享受带薪婚假。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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