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建筑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法律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五条。
3、工程款支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4、最后所得的结果就是工程结算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5、法律分析: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款的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由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工程款结算标准。
最高法关于工程结算的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工程结算的时间如何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如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法律主观:(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施工开始时,办理第一阶段的预支款,将其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施工进度阶段,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按月结算按月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每个月对工程进度进行核算,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进行结算。其他约定结算方式除了以上三种结算方式,建筑工程结算还可以根据双方约定采用其他结算方式。
建筑工程结算方式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工程结算的方式。目前建筑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和竣工后一次结算三种。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个重要法规文件。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价款结算原则:按照政府定价、合同约定、市场行情等原则,进行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
2、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如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3、由财政部、建设部制定。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并由财政部、建设部印发。
4、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5、【答案】:A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包工包料的工程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6、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可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商处理。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个重要法规文件。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价款结算原则:按照政府定价、合同约定、市场行情等原则,进行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3、工程结算的依据是我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该行政法规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由财政部、建设部制定。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并由财政部、建设部印发。
5、【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分段结算与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