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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定是怎样的?
1、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依照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2、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3、一般来说,警察是不允许把枪带回家的,枪支是实行集中管理,除非有特别的规定。法律分析理论上讲警察只有在执行公务时才能配枪,但法律也明确规定警察在休息时遇到突发案件必须履行公务所有警察只有在上岗时配枪。
4、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的枪支,按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有关规定管理。第三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非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一律严禁佩带、使用公务用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械和武器是指什么...
1、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2、法律分析:警械,是指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 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警械是警察履行职责时依法所使用的专门器械,是保障警察履行职责的一种基本装备。
3、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已经1996年1月8日国务院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5、(2)约束时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实际执法工作中, 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凡不符合使用警械的情况绝对不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法文性质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的行为属于即时性强制措施行为。
主要包括警棍、催泪弹、 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和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约束性警械:如警绳、镣铐等。警械是警察履行职责时依法所使用的专门器械,是保障警察履行职责的一种基本装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一条为了使人民警察依法有效地执行公务,以及时制止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采取正当防卫,特制订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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