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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条例是否废止
没有。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政务院于1951年02月26日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截止2022年8月3日,没有作废。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还有效。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劳动保险条例未废止,目前仍然有效。
易法通解《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已被关于建议修改、废止劳动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函(颁布时间:1994-11-22实施时间:1994-11-22)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适合各省市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件,制定的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2月26日发布,自1951年2月26日起施行;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还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地域范围:社会保险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其效力及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每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其中百分之三十,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百分之七十存于各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基金,为支付工人职员按照本条例应得的抚恤费、补助费与救济费之用。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该阶段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标志,主要工作是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趋向正规化和制度化。1966-1976年是养老保险制度严重破坏阶段。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废止
易法通解《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已被关于建议修改、废止劳动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函(颁布时间:1994-11-22实施时间:1994-11-22)修订。
没有。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政务院于1951年02月26日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截止2022年8月3日,没有作废。
没有被废止,但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无效。
没有明确作废,当属具有延缓效力的法规。只是其中的很多部分被新法代替了,比如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等都替代了其中部分条款。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不会作废 2011年7月1日后按照社会保险法执行;对2011年7月1日前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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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有没废_百度...
1、没有被废止,但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没有被废止,但其主体被《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取代,其中的大部分内容不再适用。
3、没有明确作废,当属具有延缓效力的法规。只是其中的很多部分被新法代替了,比如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等都替代了其中部分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否还具有有效性?
1、该部法律仍然有效。1951年2月26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并于1953年、1956年两次修订,全面确立了适用于中国城镇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
2、没有被废止,但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无效。
3、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还有效。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劳动保险条例未废止,目前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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