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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划生育条例2015(广东计划生育条例2023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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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划生育法新规定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的提供和保障。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供婚前婚后咨询和指导,为家庭提供生育健康咨询和服务。

广东计划生育条例2015(广东计划生育条例2023最新版)-图1

我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于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广东工作生子的女方可以享受到八十天的奖励假,男方可以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年最新生育险政策具体如下: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年广东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如下:取消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妊娠期间住院费用改由医保基金支付,新政规定,如果因为保胎等原因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改由医保基金支付。

广东计划生育条例2015(广东计划生育条例2023最新版)-图2

三胎政策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是哪个部门负责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由广东人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实施的。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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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历史

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共八章六十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修订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介绍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和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政府应当根据人口结构的优化需求,合理控制人口数量,调整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

广东计生条例1 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广东可以生育三个孩子:根据2021年12月1日修正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全面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广东省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三个子女,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津贴8000元。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3、比如,根据2014年3月27日通过并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在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广东计划生育条例2015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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