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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请病假支付条例「重庆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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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劳动法对于病假的规定中,明确医疗期和员工的工龄有关,最长是二十四个月,如果员工在单位工龄十年以下,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下。在单位工龄二十年以上的,才能享受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重庆请病假支付条例「重庆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图1

病假医疗期的规定如下: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条。

在当前单位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医疗期为18个月,计算周期为24个月。在当前单位工龄20年以下,医疗期为24个月,计算周期为30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病假为六个月;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

重庆市事业单位病事假的规定

1、事业单位职工事假规定(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重庆请病假支付条例「重庆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图2

2、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因病请假需符合规定,须经医疗机构认定且不少于3天。一般情况下,享受带薪病假不超过12个月,但如实情需要,可酌情延长。未经医疗机构认定的请假,算作无薪假期。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因病请假需符合相关规定。

3、机关工作人员的病假规定:工作人员请病假不超过两个月的,发给原工资;如果超过两个月,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工资照发。

重庆市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1、不扣钱。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2、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重庆请病假支付条例「重庆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图3

3、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病假工资的计算,应当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首先确定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5、重庆产假2023年产假为12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6、停工留薪期确认及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 对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如因工伤不能从事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病假待遇的标准支付相关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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