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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户口迁移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目前山东规定的户口迁移政策有投靠迁移,学历迁移,招录人员迁移以及其他迁移政策,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来讲,可以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迁移材料,比如大学生落户山东时,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夫妻投靠迁移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山东省规定的户口迁移流程是,实行实际居住,入户一致的准入原则,山东省针对外来人员规定的户口迁移政策有投靠落户、学历落户、居转户等,外来人员落户山东,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常住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山东户口迁移新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户口迁移需提供学校入学证明、单位在职证明等材料。根据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有结婚、学习等正当理由,必须严格遵守账户转移的相关程序。户籍和户籍登记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功能。
第三,实行人才户口城乡自由流动政策。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并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
户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二条 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十城区。第三条 我市户口迁入实行准入条件与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准入条件根据我市人口调控目标和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制定,由本办法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补充条件组成。
西藏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聘任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凭聘用单位证明,按下述办法办理落户手续:本人或配偶、子女为农业户口的,可办理西藏自治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本人、配偶及子女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个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不愿迁移进藏的,可办理西藏自治区蓝印户口。
贵州省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法律主观: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 户口所在地 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2、第一条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二条“贵州省级人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取消“户口性质”一栏,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填写的《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户别”栏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3、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全省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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