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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粮面不平整是违反了什么储粮条例

1、粮面不平整是违反了《储粮条例》的规定。《储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粮食应当储存于平整、干燥、通风、无害生物、无异味、无污染的仓库内。粮面不平整会导致堆积不均匀,易发生霉变、发芽、虫害等问题,影响粮食品质和安全。因此,粮面不平整违反了《储粮条例》的规定。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图1

2、粮面不平整是违反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储粮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管理,保证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中央储备粮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3、(一)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二)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三)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四)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

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保障政府储备粮食(以下简称政府储备)安全,加强政府储备仓储管理,确保政府储备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5、第六条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第七条储备粮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要求组织入仓。入仓后,要对粮面进行平整,保持仓内干净、整洁。第八条储粮仓房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标准。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图2

粮食局现在归哪个部门了

粮食局合并到了发改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不再交公粮后,粮食局职能有所弱化和边缘化。国家粮食局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国务院直接管理,后归属国家发改委管理。

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之一,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显示,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合了原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

地方粮食局的合并情况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以下是一些例子: 在云南省,一些县级粮食局正在经历合并过程,即将粮食局并入发改局,并设立粮食管理科以精简人员。尽管如此,粮食局的牌子仍然保留。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图3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管理,保证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中央储备粮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2、粮面不平整是违反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储粮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管理,保证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中央储备粮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3、第三十二条 中央储备粮的管理费用补贴实行定额包干,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拨付给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补贴专户,及时、足额拨付到承储企业。

4、国务院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全国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5、(九)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积极收购粮食,并做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 第二十二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收购者,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收购贷款。

6、第一条 为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展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

1、《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工作,保障粮食供应安全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法规。该办法主要规定了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的目的、原则、管理体制、仓储设施和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法律依据:《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第二条 政府储备包括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本办法适用于政府储备原粮、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仓储管理。政府储备的成品粮(油)直接服务于地方应急保供需要,具体仓储管理办法由粮权所属的地方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3、法律分析: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政府粮食储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粮食储备安全,加强政府粮食仓储管理。

4、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政府储备粮食承储主体、管理原则,以及各有关单位在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中的责任等。第二章“基本要求”。

5、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是政府推出的,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合法权益。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发改委。发改委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前粮食流通收购管理条例?

1、第十条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第十一条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国务院2004年5月26日发布的一个关于粮食流通的管理条例,2013年7月18日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6年2月6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21年1月4日进行了第三次修订,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以第740号令公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3、条例详细规定了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环节: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确保粮食质量与安全。收购环节:规范粮食收购行为,保护农民利益。储存与运输环节:确保粮食储存安全,防止粮食损失与浪费,规范运输行为。加工与销售环节:保证粮食加工质量,规范市场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我国储备粮实行什么制度

1、政府储备粮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实行政府储备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粮食储备体系,加强储备粮的动态管理和监测,确保储备粮的质量和数量。

2、国家粮食轮换制度规定: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为国家储备粮储存总量的20%至30%。,同时又规定稻谷正常储存为2年,小麦为3年。也就是说稻谷2年轮换完,小麦3年轮换完。而食用油没规定多少年轮换完。

3、第二十二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以下统称承储企业)储存中央储备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中央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依照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4、国家储备粮每年11月底前提出,轮换总量的20%至30%。中央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中央储备粮储存总量的20%至30%。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计划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以质量检查结果为依据,对不宜存的粮油,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油中接近品质控制指标或超过储存规定年限的。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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