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实付工资条例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21修正)
1、(五)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降低工资标准的。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经济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
2、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并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监管。
3、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旨在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并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督管理。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劳动关系,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
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
在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五章中,关于工资争议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上发生分歧时,首先可以通过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劳动者有权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寻求法律裁决。
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一条 为了确保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应得的报酬,以及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而制定。
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多项制度。首先,第六条强调了用人单位有义务建立并执行工资支付制度,通过集体协商或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保约定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工资集体协议的最低要求。其中,工资支付内容涵盖支付项目、标准、形式、周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扣除事项等。
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第七章详细规定了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条款。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克扣工资的定义,即用人单位在没有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中明确许可的情况下,无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这种行为被视为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
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章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定。首先,第十九条明确,劳动者在参加法定社会活动期间,如依法参加选举、集会等,视为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工资。第二十条提到,劳动者在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时,工资待遇不变,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是什么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是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和清偿责任的规定。具体如下: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2、法律分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劳动用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4、与雇主协商:首先,农民工应该与雇主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困境并要求支付工资。有时候,这可能是一个简单的误解或沟通问题,通过直接对话可以解决。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与雇主的协商没有结果,农民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他们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
5、《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 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6、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主要内容旨在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条例适用于广东省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部分情况。省人民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可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工资报酬权益,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等途径解决。
4、《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法律分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实付工资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