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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律援助条例

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广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

办法内容: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图1

根据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通知,处理法律援助事务时,他们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第二十二条中提到法律援助机构在执行法律援助任务时,采取轮值制度。这意味着在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援助工作是按轮次分配给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去处理的,以确保资源的均衡分配和工作的连续性。

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法律援助经费的构成包括三个部分:首先,人员经费是保障法律援助机构正常运作的基础,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补贴,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当法律援助机构在监控中发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或相关人员在执行法律援助任务时存在不当行为,会立即采取行动,予以制止并要求改正。如果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相关人员拒绝改正,法律援助机构会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市律师协会。

广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图2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广州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1、该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由广州市司法局主管,1995年11月9日正式开业。

2、广州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广州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办公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由广州市司法局主管,1995年11月9日正式开业。

3、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具体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可乘坐公交10路、27路、36路、66路、76A路、76路、93路、190路、191路往仓边路方向,在仓边路公交站下车。

广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图3

4、地址位于广州市宝岗大道244号三楼,邮编510240。法律援助服务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涵盖了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等案件。申请需具备常住户口、确需法律帮助并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费用的条件。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和相关案件材料。

5、市民可以在线申请或前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现场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越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象牙街5号首层。根据百度地图显示,越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法律援助处象牙街5号首层。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该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由广州市司法局主管,1995年11月9日正式开业。

广州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广州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办公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由广州市司法局主管,1995年11月9日正式开业。

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具体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可乘坐公交10路、27路、36路、66路、76A路、76路、93路、190路、191路往仓边路方向,在仓边路公交站下车。

市民可以在线申请或前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现场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广东省越秀区下塘5号公共服务中心什么时候可以公证:这个要根据工作部署,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于2018年4月9日正式投入使用,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纷纷进驻提供服务。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广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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