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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201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应急处理和卫生救援各项技术、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与演练。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修改《成都市城镇基本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1991)_百度...
第二条修改为:市房地产管理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市房屋拆迁管理处主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龙泉驿、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所辖城镇的房屋拆迁工作。
第十八条 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一)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1年11月16日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生活、工作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一)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三)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四)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五)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详细规定了环境卫生的管理措施。第一节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中,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如纸屑、烟蒂、饮料罐等,个人违规将被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单位违规罚款额度则更高。临时占道施工的隔离设施必须符合标准,并接受罚款管理。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发展规划和设置标准,编制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计划,如垃圾转运站、处理场、公共厕所和机动车清洗场(站),并负责实施(第三十八条)。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规划中,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套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第三十九条)。
成都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1、成都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2、个人在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的,应当是在本市有独立住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养犬人应当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禁止遗弃所养犬只,遗弃犬只会处以罚款。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3、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成都市制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将烈性犬、大型犬列为禁止饲养犬名单。其中包括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等22种犬种。
4、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成都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违反规定处罚: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5、犬只管理工作遵循严格审批和管理的准则,各级政府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安、卫生、农牧、工商等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参与管理,形成协同监管的机制。养犬要求必须进行登记、检疫和免疫,这是确保犬只健康与安全的基础条件。
6、成都市是允许养大型犬的城市,但是需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成都市《犬只管理规定》的规定,养犬人必须要有一定的资质,并且对犬只进行注册、注射疫苗等必要的管理。另外,也需要遵守城市居民社区关于养犬的相关规定。
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实施细则
1、第一条 根据《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反暴利的首批商品和服务项目有:衣着类、食品类、饮料类、餐饮娱乐业、重要生产资料、名贵中药材。
2、第四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的价格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本条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进行查处。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按各自职责配合价格行政机关执行本条例。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价格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3、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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