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江苏禁毒条例试题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1、第三款修改为:“服务场所应当如实登记雇用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并应当在雇用或者变动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歌舞娱乐场所、大型集市贸易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2、第十六条修改为:“公共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给安全合格证明的公安机关吊销其公共场所安全合格证明、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3、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三)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本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特种行业经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由公安机关核查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5、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禁毒条例
1、为了有效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确保公民的身心健康并维护社会秩序,江苏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的《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了查禁毒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恢复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江苏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5、由公安机关责令该场所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删除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此外,对个别条文作了文字修改。本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恢复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江苏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社区戒毒的执行期限是3年,社区康复的执行期限是不超过3年。参照《戒毒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江苏省禁毒条例(2019修正)
1、第十五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或者建设固定的禁毒教育场馆,县(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或者建设禁毒教育场所,免费向社会提供禁毒宣传教育服务。
2、(三)将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经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测绘的竣工图等资料。”对《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作出修改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九件...
1、(三)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本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特种行业经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由公安机关核查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村民建住宅,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3、(四)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行政负责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分管劳动、工资、人事的企业负责人不宜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
禁毒白皮书的内容是什么?
禁毒白皮书内大致为:坚持严厉戒毒、不断加强禁毒立法、坚决惩治毒品犯罪、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 、矫治挽救吸毒人员 、、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具体容如下: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 中国政府认为,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禁毒是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
禁吸:禁止吸食。禁种:禁止种植。禁贩:禁止贩卖。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禁毒,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12月颁布《关于戒毒的决定》。2000年6月,中国政府发表了 《中国的禁毒》 白皮书。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自2000年6月我国政府发布的《中国的禁毒》白皮书揭示以来,我国的禁毒立场经历了深刻转变。曾经,中国被界定为毒品过境的受害国,但如今,这一情况复杂化,已演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挑战。毒品犯罪的严峻性可能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国正处在从一个受害者向全球主要毒品消费国迈进的敏感阶段。
禁毒内容如下:禁毒名言警句:吸食毒品,就是把恶魔请来吸食你纯洁的灵魂!拿起的是毒品,放下的是生活。全民动员禁毒防毒创一流文明城市。毒品,给你带来的只是一时的快乐,换回的却是一生的痛苦。远离毒品,从你我做起。
以下是大学禁毒健康教育读本的概要内容:首先,第一章介绍了毒品的基础知识。在第一节中,概述了毒品的定义和分类;第二节详细讨论了吸毒的成瘾性,常见的戒毒方法以及预防毒品的基本原则;第三节则聚焦于全球知名的三大毒品产地。接着,第二章深入探讨毒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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