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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假有多少天
根据深圳市的相关规定,女性职工的产假天数通常包括基本产假和可能的延长产假。基本产假通常为98天,这是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定。此外,根据深圳市的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有额外的延长产假,例如难产、多胞胎等情况下可能增加的产假天数。这些延长产假的天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
综上所述,深圳的产假为17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广东省额外规定的80天奖励假,同时还有其他特殊情况下的额外假期。男职工也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流产情况下,产假的天数也有所不同。
深圳产假是178天。深圳市女职工的产假包括98天的强制性产假和最多80天的附加产假,合计最长可达178天。其中,强制性产假包括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附加产假则是根据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选择使用。
深圳产假2023年新规定98天。具体如下: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根据地方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法律主观:关于深圳女职工的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深圳产假最长可达178天,其中98天为强制性产假,剩余80天为女职工可以选择使用的附加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后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14天为产前护理假,84天为产后护理假。
广东计生条例
1、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2、第九条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生育审批权的市属农林场审批,可以再生育。
3、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将30天的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产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深圳产假工资怎么算?有多少?
在深圳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是不固定的,计算依据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等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深圳产假工资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深圳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