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你们知道江苏供水条例这个问题吗?如果不了解该问题的话,小编将详细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1995...
1、将第三条修改为:“城镇供水资源是水资源的一部分。
2、为了维护供水企业和广大用户的利益,促进供水、节水设备器材质量的不断提高,开辟优质产品的信息传递,中国水协在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节约用水委员会下分别设置了供水、节水产品推荐办公室,开展优质产品推荐工作。
3、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4、可以处以应建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未建的配套设施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
1、将第三条修改为:“城镇供水资源是水资源的一部分。
2、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3、将第五十条第六项修改为:“(六)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将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按照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省有关区域供水规划设置的取水口,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苏州市供水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二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相关城市供水条例,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了相关条例。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对用户内部管道漏水产生的水费怎么处理_百度...
1、法律主观:自来水表后漏水费一般由业主负责。如果是水表前管道漏水的,应该由物业负责,如果是水表后管道漏水的,应该由业主负责。水表前管道漏水,可以去找物业,让物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处理。
2、大家可请专业的水电工对家中的马桶等洁具用品、家中的供回水管道进行排查,找出漏水点并将其维修好。如果是进水管漏水,我们可将漏水处的墙砖拆掉,用热熔连接方式将漏水的管道更换掉。
3、家里不知情漏水产生的水费由以下责任方承担: 住户人为造成的,责任人应负责维修和赔偿。 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负责维修和赔偿。 非住户人为破坏,物业应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4、如果水表漏水导致水费增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确认漏水原因:检查水表和管道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果是水表漏水,可以联系供水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
5、因漏水产生阶梯水费的处理方式如下: 收集因漏水产生阶梯水费的证据,包括账单、收据、银行交易记录等,以便证明费用的合理性。 如果是由于自家原因导致的漏水,比如,更换水龙头或者水管等,费用只能自己承担。
6、法律分析:水表前管道漏水应当由物业负责,水表后管道漏水应当由住户自己承担。所以自来水公司过来的做法不违反物权法的规定,但用户不应当承担漏水的费用。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江苏供水条例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