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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烟草公司-厦门烟草管理条例

朋友们,你们知道厦门烟草管理条例这个问题吗?如果不了解该问题的话,小编将详细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烟草处罚条例五十六条规定

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厦门市烟草公司-厦门烟草管理条例-图1

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 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规定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所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

处罚标准是:处以进货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厦门市烟草公司-厦门烟草管理条例-图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厦门烟草证办理条件

1、第十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厦门烟草专卖局或其指定的下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2、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 如果经营形式为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接受申请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复印(扫描)作为申请材料。若非本人进行申请办理,应提供一份纸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应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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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可以。烟草证的办理条件要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以及其他的条件,外地的残疾证不可以在厦门办烟草证,要在当地地区办理即可。

烟草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烟草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进一步明确了该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则,涉及到烟草销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收费标准等各个方面。根据《实施细则》,烟草销售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烟草销售单位或个体经营户,且申请人不得有因烟草销售而被吊销过许可证的情形。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使用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宽进严管”为总要求,进一步适应简政放权和行政管理需要,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强后续监管、优化行政服务,确保规定兼具合法性、科学性、实用性。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和管理机关。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厦门烟草管理条例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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