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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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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在校生实习规定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全文)-图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但是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工资和实习工作时间是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大学生实习工资不得低于本职位工资的80%,且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劳动法》关于实习期限的规定是:实习期的时长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

法律主观:在校实习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在校实习生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签订的是实习协议。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全文)-图2

劳动法没有关于实习期的规定,实习期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用人单位实习的期限,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学生,还不是劳动者,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

中国的勤工俭学现状

取得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不低于一本线平均水平的期末考试成绩;可以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兼职工作;不受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可配合学校调整、实行节假日安排等工作。

赞同,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铺开,勤工俭学成为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它将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及时而又满意地就业或更好地创新创业。

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大部分是相对家境差一些的学生,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自觉找兼职维持生活,也有一部分家境较好的学生,他们找兼职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丰富阅历。

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勤工俭学管理条例全文)-图3

目前大学生劳动观念现状 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尊重校内保洁及勤工俭学学生劳动成果。劳动观念和劳动意识淡薄。

高校的贫困生、特困生大比例增加,学校为实现“只要分数够,决不让你“辍学”的承诺,从“奖学金、贷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和勤工俭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你好,可以给我介绍一些,关于维护学校勤工俭学基地权益的法律法规吗...

1、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2、关于青少年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

3、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从保护学生的利益来说,学生勤工俭学,应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简单的劳动合同,就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内容等问题达成协议。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勤工俭学管理条例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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