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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物管条例_南京市物业条例

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南京物管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不能收取物业费?

1、小区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不违法,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一个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为是维护大家利益的非营利组织,它的作用是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经营上是否合理合法,并且没有损失全体业主的利益。

南京物管条例_南京市物业条例-图1

2、法律主观:业主自治是没有任何的权利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但是有权监督物业人员进行收费,只要收费不合理对于业主自治是可以进行出面解决的;业主自治主要的职责就是执行业主大会同时监督管理的实施。

3、有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且是开发商售房已指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的,依据《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指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有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是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

4、不久之前是出台了一个规定,新建成的小区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物业是不能收取物业费的。不知道你所居住的小区是不是新建成的,如果不是那就不适用这个规定。

5、小区业委会是不可以收取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权利收取物业费,只有督促业主限期缴纳的权利。

南京物管条例_南京市物业条例-图2

6、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试点工作方案

市政府成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吴卫国副市长任组长,市房产局、城建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质监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人防办和各区政府分管同志为小组成员,组织领导全市条例试点工作。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本(一)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南京物管条例_南京市物业条例-图3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1、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 总则中概括了该条例的制定标准、物业工作内容以及条例的使用范围等等。本市的所有物业管理活动都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然后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提高整体的服务水平。

3、《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06月13日,我市召开条例培训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李琦、单景南、储永宏出席会议。

《南京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解读:资金不滥用

【解读】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负责人陈广华:这是为了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能急用、又不滥用,解决业主普遍反映的使用难问题。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但为了保证这条新规能落到实处,不至变为一纸空文,最终出台的新条例制定了处罚条款,“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主观: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催交,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但同时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直走在物业管理行业前沿的广州来说,这个条例的指导意义并不大。 亮点一 “委托”改“服务”,平等双方地位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南京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几个党员

1、居委会要求业委会7人组成,50%以上必须为党员。业委会主任必须为党员。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3名。业主委员会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并且业主委员会成员中要有2-3名党员干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3、法律主观:业委会不是必须半数党员。法律规定,社区业委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5-13人的单数、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1人以及建设单位代表1人组成。

4、业主委员会成员党员人数不低于1/2以上。要遵纪守法,没有做出违法犯纪的事情。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很好的信誉。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需要有充足的时间。

5、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不是必须要共产党员,但必须是该小区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没有党员比例要求,因为它只是一个群众组织。国家层面没有强制要求业委会主任必须是党员。

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1、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 总则中概括了该条例的制定标准、物业工作内容以及条例的使用范围等等。本市的所有物业管理活动都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然后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提高整体的服务水平。

3、《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06月13日,我市召开条例培训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李琦、单景南、储永宏出席会议。

4、南京不是取消物业管理费了。6月30日下午,《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通过了首轮专家评审。河海大学起草团队调研了南京62个新老小区、发放了1260份问卷。包括9个保障房小区,28个老旧小区,25个商品房小区。

5、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解读】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负责人陈广华:这是为了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能急用、又不滥用,解决业主普遍反映的使用难问题。

6、多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5元(一级)-7元(五级),高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9元(一级)-6元(五级),最高标准涨幅为38%。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南京物管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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