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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条例「闲置土地的界定」

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闲置土地认定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闲置土地的界定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工作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闲置土地认定条例「闲置土地的界定」-图1

调查认定闲置土地按照以下的程序办理:(1)发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该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闲置土地在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应当及时撤销相关信息。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闲置土地处置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记载: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闲置1年以上开始收土地闲置费,闲置2年以上,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闲置土地认定条例「闲置土地的界定」-图2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时,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

土地闲置处理办法规定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在确认闲置土地认定结论和充分考虑被处置方陈述、申辩意见的基础上拟定闲置土地处理方案。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了抵押权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参加;处置方案、听证告知。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闲置土地认定条例「闲置土地的界定」-图3

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土地闲置的规定有哪些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这里“规定的期限”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

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53号令

1、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搭姿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3、闲置土地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不得采取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处置。第二十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闲置土地的信息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

4、王守智:主要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从严和权益保障原则。

5、《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

1、下列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表述,正确的有()。

2、选项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3、而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则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闲置土地认定条例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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