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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三个必须指什么
1、“三严禁”是指即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嫌疑人;严禁参加特审民警在特审期间从事各类与特审无关的活动;严禁非警务人员进入审讯场所。 严令禁止。
2、必须遵守监规和看守所的有关规定,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值勤武警的看管。
3、第1条、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看守所民警的管理和值勤武警的看管。第2条、遵守看守所一日生活制度,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内容进行活动,接受看守所法制、文化、道德等教育。
4、“三铁律”是指战场意识一定要强;派出警力一定要足;安全防范一定要严。
5、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执勤行为,是指看守所民警执行职务时言行举止的总称。第三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
拘留所收拘条件
拘留的条件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拘留的条件如下: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
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拘留所的收押条件为: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拘留所条例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执行行政拘留一日。
行政拘留可以带手机,但手机会由拘留所进行登记并统一保管。被拘留人只能随身携带本人的生活必需品,在进拘留所前拘留所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法律主观: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 行政拘留 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行,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行为人,被拘留之后,就可以送。行政拘留,可以见人;刑事拘留,不可以见人。《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行,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安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2、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3、《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4、留所认为办案单位的说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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