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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3计划生育第二胎新政策?
1、对有特殊贡献人员作出照顾性政策:因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劳动力者,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2、单独二胎政策是指只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3、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
5、年11月12日,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也就是: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10月29日,相关会议通过了“全面二孩”政策,并且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具体内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6、生育了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的产假。法律规定,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法及其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即可享受产假。
陕西省对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保健费 对于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来说,从领证之日起,可以领取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这笔钱一直发放到子女18周岁为止。
陕西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一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城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陕西婚假13天还是23天
1、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但各地地方法规对婚假做了延长或增加,陕西的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10天,一共13天婚假。
2、年新规定陕西婚假为13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3、法律分析:是3天。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陕西省婚假多少天
1、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但各地地方法规对婚假做了延长或增加,陕西的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10天,一共13天婚假。
2、陕西婚假有多少天 按照法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国家晚婚年龄即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年新规定陕西婚假为13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4、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法律分析:是3天。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6、只有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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