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2007工伤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工伤2006标准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我07年在工厂受伤十级,至今准备离职,还可以要求补赏吗?
1、)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十级继续在厂里做以后辞职还能赔偿。根据规定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残疾赔偿金等。
3、申请离职的,还可按当地标准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不同的项目,不存在发了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就减少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
4、可以,已经工伤认定,且伤残等级为十级,原单位不能辞退职工。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不能,只有工伤之后辞职,有相关赔偿才是可以请求的。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什么补偿
1、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单位主要会支付以下赔偿: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2、法律主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下列补偿: 丧葬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 工资 3个月的标准发给。 抚恤金 。
3、所以,职工在职病亡补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三种。
4、法律主观:职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5、【法律分析】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工伤事故发生在2007年12月,法院受理在2011年10月,适用修订前的《工伤...
1、”所以对于发生在2007年12月的工伤事故的法律适用问题,取决于完成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还是实施之后。
2、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1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116个月的本人工资。
5、在劳动政策调控劳动关系、职工劳动福利待遇的状态下,长期以来对于劳动福利待遇中的工伤事故认定与处理,坚持了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要求,最早的工伤待遇法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发布1953年1月2日修正的《劳动保险条例》。
6、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以工伤认定时间为界,2010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工伤,按修订前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2011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工伤,按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而不是以受伤时间为界。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2007工伤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