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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1、其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国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审定并组织编纂全国性标准地名资料和工具图书;指导、监督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管理地名标志和地名档案;对专业部门使用的地名实行监督和协调管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文化传承需要,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
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国家和省对海域等地名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名的管理。
6、第九条 地名更名除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外,凡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予更名。第十条 凡符合本条例地名命名规定的属于政府投资的居民住宅区、建筑物,可实行地名冠名权有偿使用。
地名应当保持什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
1、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地名管理条例》中规定:第四条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
2、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在对待地名问题上,保持地名的稳定性是第一位的,也是政府在规划过程中的首要原则。
3、地名应保持严肃性、延续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对可改可不改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行政区划更名,涉及面广、争议大。
可以委托什么对地名的命名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估。
2、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估。
3、秦皇岛。秦皇岛从名就可以看出是因为秦始皇而出名,它坐落于河北省,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一个旅游胜地。那里值得一看一看的景点很多哟,秦皇求仙入海处,秦行宫遗址等等。这也是中国唯一一个可以以秦始皇命名的地方。
4、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它有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底蕴,汉字文化最为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我们每个人出生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名字,这是爸爸妈妈给我们起的名字。 当然人是如此,物亦如此。
5、(三)不明显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要更改。第七条 对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地名,要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请审批,确定一个标准名称和规范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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