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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选举条例全文 河北农村选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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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1998年9月4日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

河北农村选举条例全文 河北农村选举条例-图1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总名额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确定,并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下列规定研究确定。

将第一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将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组织选举宣传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

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2、建立县乡村三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至11人组成。具体人数由镇(办)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改选村民代表。

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4、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2021修正)

1、第二条 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2、”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3、驻本省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细则。

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临时召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0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做好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2、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3、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指导下进行。选举办法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

4、自荐选民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者选举大会上,就所“自荐”职位发表治村演说,然后组织选民进行无记名投票。

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1995修正)

1、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细则。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3、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细则。

5、第一章 选举工作机构和职权第一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统称县级),乡、民族乡、镇(以下统称乡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6、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1998年9月4日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河北农村选举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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