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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条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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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道路管理条例细则-图1

第一条 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保证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城市道路检查井管理更科学、更规范,根据《齐齐哈尔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管理处罚行为,确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于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活动,保证城市道路完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法律分析:非法占道经营的,对于违法者应该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经营的,给予罚款,没收经营物品等处罚。占道经营的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管理条例细则-图2

3、道路施工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第十七条 除日常养护、维修外,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抚顺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 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按照职责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管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保证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道路管理条例细则-图3

3、《抚顺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九条 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临时设施、堆放物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

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规范收费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路桥建设贷款按期偿还,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服务无论多重都不需要营业证;但是如果是其他用途,车载重量不超过2000KG,也不需要许可证。同时当汽车不需要营业证的同时,那么驾驶人员就不要上岗证。

3、第一条 为了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建立统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年9月11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

第三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及其服务对象和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货运经营等活动。

交通道路管理条例

新交规是公安部2013年新交通法规将于1月1日起执行,按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规定,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道路管理条例31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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