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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计生法 最新2016计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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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婚假产假多少天

1、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2020年新计生法 最新2016计生条例-图1

2、《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法律主观:一般婚假1-3天;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陪产假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基本见于各地计划生育条例,一般15天。

4、法律主观:【1】产假98天是国务院总理签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婚假三天是《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通知》的规定。婚假、产假具体休假办法,由各省人大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5、湖南拟定婚假政策 婚假15天、陪产假15天、产假158天 新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20年新计生法 最新2016计生条例-图2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1、1月17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一步保障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政策。

2、《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四周年以上。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缩短生育间隔时间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间隔时间可以缩短至三周年。

3、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6)

1、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删除第二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020年新计生法 最新2016计生条例-图3

2、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个体私营企业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3、根据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于 2016年3月30日正式执行,也就是按该条例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4、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福建陪产假新规定为15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版)》中明确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该《条例》中有关产假部分,并没有对女职工的身份提出要求,即不管是不是公务员,也不管是生一胎还是生二胎,都统一执行158天—180天的产假。

泉州 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福建泉州市生育三胎的夫妻每年均可享受各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且不影响个人事业晋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5月26日)起正式施行。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5月26 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2016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第二十六条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2016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最新2016计生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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