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给各位带来的是青海环保条例的相关解答,其中也会对青海环保检查最新消息进行详细解释,假如帮助到您,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青海省绿化条例(2020修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大力宣传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履行绿化义务、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要把什么保护作为青海生态环境
1、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三江源指的是长江、黄河、澜沧江,这三条河流的源头在青海,因此青海也被称为“三江源”。
2、首先,需要控制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虽然城市化可以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但高强度的城市化却会破坏当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因此,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制度,限制城市规模和建设速度,以保持绿色和清爽。
3、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包括:三江源生态恢复、三江源生态移民、全面禁止三江源矿产资源开发等。实施更加严格的工业生产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保准入标准。全面禁止燃煤,改用天然气。
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湟水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湟水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治湟水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湟水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经批准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的批准。
5、制定颁布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起符合青海实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和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新体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十年。
6、第十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计划主管部门、水利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生态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创新、开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面对青海湖地区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严酷现实,日前,国家正式批复《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这标志着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即将启动实施。
青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开始实施。
关于硬环境改善对环保的作用 “十五”期间,要以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建设、能力建设和示范工程建设为主,通过重点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的管护水平,确保生态保护目标的实现。
海东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条例提出,我省将推动与北京市、天津市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要求开展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第一条 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节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检验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控制、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排污担责的原则。
影响:挖掘机、吊车、压路机……这些在施工中广泛使用的工程机械其实是巨大的污染源,一台工程机械的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海环保检查最新消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