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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产假文件最新规定
1、法律分析:广西的产假一般最多有14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有98天,而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25日。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查询可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3、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4、广西职工的产假最多可以休息148天。其中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是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而该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除上述假期外,职工还可以增加产假50天。
广西计划生育三胎新政策
广西计生政策或将重大调节。明确三孩政策,规定一个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已经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是有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额外生育。
您好亲,广西生三胎新政策2022年奖励30000元哦,三孩生育政策可以补贴3年,每年可领取10000元的奖励。并且广西三胎可以获得以下补贴: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
法律分析:广西三胎应该可以获得以下补贴: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年广西三胎奖励政策如下:对生育三个子女的女职工或男职工失业配偶进行产前检查的,按照标准给予定额报销,城乡居民按照,标准给予定额报销;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职工住院医疗待遇保障。
广西推出了新的计生政策,里面也有很大的调整,所包含的变化还是很多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实现计划生育应当坚持什么为...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当坚持避孕为主,并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权、选择权。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第二十二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当坚持避孕为主,并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权、选择权。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3、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包括调控人口数量、推动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健全保障措施、完善考核评估、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内容。
4、当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为:“ 实行计划生育坚持以避孕为主,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育的避孕措施”。
广西最新计划生育的规定
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了改动,要求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广西此次修订,也将确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第二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因计划生育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夫妻,需要施行复通手术的,所需费用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支付。
第十八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当坚持避孕为主,并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权、选择权。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广西生三胎补贴标准参考如下: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
广西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1月15日第二次修正)》规定如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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