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兽药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不向当地举报怎么办
1、第六条 开办兽药生产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
2、应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要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并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和线索移交当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组织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3、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兽药GSP检查验收,是指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前,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兽药GSP及相关规定的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和评价的过程。
4、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从事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研究、宣传、检验,监督管理活动者,都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管理部门、兽药监察所要对本辖区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加强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由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予以查处。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制度。
兽药管理条例62条释义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兽药的监督管理,保证动物用药安全有效,控制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促进畜牧业发展和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三条 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主管全国的兽药管理工作,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所辖地区的兽药管理工作。第四条 凡从事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3、农业部虽然针对这个问题函复了,但是,该解释是否合法尚需考虑,因为《兽药管理条例》中没有注明:由XXX负责解释。因此农业部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解释个人持怀疑态度。
4、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兽药经营企业的人员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从事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研究、宣传、检验,监督管理活动者,都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兽药管理条例最新版本实施时间
1、兽药管理条例施行日期:2004年11月1日。《兽药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2、最近,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3、兽药管理条例施行日期:2004年11月1日。 《兽药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4、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行的时间是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时间是2019年12月1日。
5、国务院颁布的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兽药行业的最高法规。《条例》中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方面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6、年国务院批转了《兽药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对修订后的《兽药管理条例》予以颁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兽药管理的职责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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