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广西防洪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2021年广西防汛工作的通知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2、(一)水库的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以内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至三百米以内为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6、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删去第二十九条中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四)空中云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试验研究等项目;(五)防汛抗旱、社会公益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科技服务体系;(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它地方气象服务项目。
3、第七条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组成,负责协调所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流域管理机构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具体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1、经过清理,现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不符合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以及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已经由新的政府规章代替的13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04年12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现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2018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4、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持河势稳定,保障堤防、行洪、航运以及水工程等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5、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禁止网箱养鱼的法律
1、河道拦网养鱼违法。根据规定,“禁止违法占用、破坏、污染水资源,禁止非法入侵、占用、损毁水利设施,禁止擅自利用国家河道水面。”而拦网养鱼属于擅自利用国家河道水面的行为,因此是违法的。
2、未经授权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养殖,违法。某河道能否养殖,要经相关审批;任何河道都有其权属单位或管理人,在河道养殖的,必须经其批准同意。
3、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4、电鱼;第七条禁止在区域内捕鱼、钓鱼及网箱养鱼。密云水库实行封闭管理,拒绝游客入内,为护住一池净水,保证库区环境安全,水库保护区内严禁钓鱼、烧烤、游玩观光和无证捕捞等活动,严禁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各类设施。
乡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1、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2、分散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各村避灾安置点(村办公楼和大会堂)和**镇避灾中心安置。(地点在镇敬老院)。
3、为防范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广西防洪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