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水域内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和沿海水域内渔业船舶之间、军用船舶之间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及时调查处理渔业海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五)调查与处理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六)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1、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3、第九条 200总吨以下渔业船舶的驾驶人员、主机总功率250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的轮机人员和无线电话务员配备标准由省级渔港监督机构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
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发挥渔港功能,保障渔港设施、渔业船舶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渔港费收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 船舶靠泊渔港码头超过6小时的,每超过6小时,按船舶港务费加收25%的停泊费;不足6小时的按6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将第十条修改为:“凡不按期缴纳渔业资源费者,海区渔政分局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2 关于修订中央定价目录的说明《价格法》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所有项目加倍收费,同时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收取人民币兑换券。十所有收取的船员考试发证费,应专款专用于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的逐步完善和提高。十本收费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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