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上海劳动妇女保障条例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上海市最新劳动法女职工不满3个月流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接下我们就需要国家规定的流产休假的时间。
上海女性工作人员流产假期为14天,其中7天为带薪假期,另外7天为无薪假期。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女性工作人员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产假。不过,如果女性因为流产需要休息,则需要申请流产假。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一付。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分别是:(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法律分析:《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发挥广大女职工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上海产假:98天+30天(晚育)=128天,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
产假期间工资有月度绩效工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一付。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2007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保障妇女的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3、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给予假期三天。此外,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女职工享受前规定的产假、哺乳假候立即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相应的工作岗位。
4、一般享有的假期: 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5、上海市2007年4月26日修订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32条 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投诉。
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十八条:女方产假期满,家庭照护一周岁以内婴儿确有困难的,经男方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男方可以享受育婴假。育婴假时长、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男方和其用人单位约定。上述内容摘自《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第十七条 对于有关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批评或者合理可行的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应当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无论是哪一种条款,该项条款之所以要修正,主要是因为条款中的某项内容了问题。
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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