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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救灾村「救灾救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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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救灾村「救灾救助的标准」-图1

湖北省地震局网站- 湖北省地震局() (一)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预报的管理,规范发布地震预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预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例救灾村「救灾救助的标准」-图2

第四十八条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减轻依照防震减灾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防洪法律、行政法规对洪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客观:《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农民遇到自然灾害有补偿。自然灾害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条例救灾村「救灾救助的标准」-图3

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3、第一条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六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5、我国的台湾省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西藏、新疆、云南、四川、青海等省区位于喜马拉雅-地中海地震带上,其他省区处于相关的地震带上。中国地震带的分布是制定中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重要依据。

6、【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以及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者有地震活动断层通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震害预测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盐城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盐城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社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苏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地震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苏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馆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预案。

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2020修订)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水利部多次视频连线广东省政府、水利厅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研究部署西江、北江洪水防御工作。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2022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条例救灾村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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