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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22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01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将原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删除原第八条到第十四条。
《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经2002年1月25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议通过,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加快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促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城乡集市贸易系指:农村、城市农副产品交易综合市场、批发市场、早晚市和专业贸易市场。
3、“(七)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删去第四十五条。此外,根据本决定对个别文字和部分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的条例法规要点
1、商品房收房相关条例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两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子。情况之一是“四大件”不齐全。
2、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3、房屋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在交房验房时需要对房子的面积进行核实,尽管房地产部门已经进行实际测量,但是有条件的话好请其他部门进行二次核查。因为开发商请的监察部门的核查结果不一定准确。户内和公摊面积需要一起核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品法律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