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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有哪些要求
有研究表明,定期献血的人比不献血的人更不易衰老,一旦遇到意外事故也有较强的耐受力和自我调节功能。
)体温正常。5)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6)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7)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女性体重≥45千克;体温正常;脉搏正常;各种化验的要求,只有血常规化验正常、肝功能正常、表面抗原阴性,同时丙肝抗体阴性、梅毒抗体阴性、艾滋病抗体阴性的人才能够献血。
.年龄:18-55周岁。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不是乙肝携带者。不熬夜,要吃饭。5.体温正常。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适合无偿献血的人是指年龄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女公民。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
我国实行什么献血制度
1、法律分析: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3、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4、我国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5、(2)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
年四川献血新政策:.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
(2)“终身荣誉奖”,由原来“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修改为“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调整“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获奖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献血、输血工作的管理,保障医疗用血需求,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3献血新规定
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年最新献血待遇有:丰厚的经济奖励、就医优先权、社会保障补贴、荣誉和表彰、更便捷的服务。丰厚的经济奖励 献血者在献血之后,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奖励积分,可以用于购买商品或在合作商家中消费。
献血政策 献血者本人捐献全血400毫升及以上、捐献稀有血型而液、指献血小板、指献造血干细胞, 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本人捐献全血不足400毫升, 5年内:5倍量免费用血:5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
第三十条 个人临床用血只支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本市献血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个人临床用血的,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献血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普通全血献血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该项公民义务的年龄界限是18周岁至5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2020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护献血者健康,保证受血者安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用血政策《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以下简称临床用血费用)。
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已于2013年9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内都不可以,各地州市血战系统不互通。你在A地州献血只能在A地州免费。你在A地州有献血记录但是在B地州用血的话拿着收费依据记录会到A地州办理。原来是这样规定的,具体打电话到省市中心血战咨询。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海市献血条例(2021修正)
(四)决定本管辖区域内的奖励与处罚。第八条 市和区、县设献血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公民义务献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本人献血后用血,五年内献一还五;五年后献一还一,终生有效。家庭成员用血,五年内献一还一。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
没有补偿金。2021年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1989年1月28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同时废止。
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上海市献血条例》第五章医疗临床用血 第二十五条本市实行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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