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莫旗草原管理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1、草种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自治区的质量管理办法和标准。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用草种应当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保证草种质量。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对基本草原实行特殊保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款为:“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使用全民所有草原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执行。
4、第一条 为了保护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以下简称城中草原)的自然生态景观,发挥城市绿地功能,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本条例所称草原是指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防止草原生态退化,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草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对基本草原实行特殊保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经批准的基本草原保护规划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一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基本草原划定的具体工作。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的决定
1、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二条 依法登记的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
2、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本草原,是指依法确定实行特殊保护的具有草原生态功能和适用于畜牧业生产的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第三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基本草原的规划、划定、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行。3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实行。
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境内的一切草原,包括牧区、半农半牧区、农区、城市郊区和林区的草场,以及草场上的野生植物、野生动物资源。第三条 加强对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利用,是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5、“(五)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设备或者技术的;“(六)转移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有毒有害产品的。”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6、《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是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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