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实施条例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的内容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释义】 本条是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除外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三)释义:本条规定了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备考: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下)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释义与实用指南】本条规定了增值税的税率。我国增值税实行三种税率:17%的基本税率、13%的低税率和零税率。
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保证方案落实到位,在增值税实施细则中对一些具体问题予以明确。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征管和计算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严加管理。由于只有一般纳税人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如下: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释义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了8种情形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了规定,企业部分资质禁止写入标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提到了“加分条件”和“中标、成交条件”,中标、成交条件应无争议,即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5、《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释义》具体内容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2、依法完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公共资金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标的性能质量,统一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惩防腐败行为的力度。
3、《招投标管理条例细则及释义》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基础上发布的细则性文件,主要对于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细致的规范和解释说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按照这个原则,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解释 招标档案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专案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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