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吉林省关于拆迁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吉林省拆迁补偿条例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吉林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吉林省拆迁货币补偿方式: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一)征地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拆迁补偿 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吉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均应遵守本规定。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安置。规划条件允许建设回迁房屋的项目,被拆迁人可以在原地选择回迁安置。
至于补偿方式,有三种:迁建安置,审批宅基地,同时补偿房屋重置成本;产权置换,就近地段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房屋重置成本价 宅基地补偿。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屋补偿费,即为拆迁户提供的房屋补偿费用;二是过渡费,即因拆迁而造成的生产经营等单位的费用补偿。该补偿标准的具体金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等级的棚户区改造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六条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产住房,其承租人要求货币补偿的,对承租人按市场评估价的85%补偿,对产权人按市场评估价的15%补偿;对产权人补偿所得资金由财政专户存储,作为政府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吉林省拆迁补偿标准2022
1、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二十六条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 第二十七条 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3、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4、拆迁补偿 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5、国家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6、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宅基地(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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