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黄河滩涂管理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发挥黄河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发挥黄河河道兴利除害等社会与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四条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省的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为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5、第三条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和协调引黄灌溉发展及管理工作,负责黄河水资源分配和黄河大堤上引黄涵闸的具体管理工作。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滩地是否属国有地
1、法律分析:河滩地是河道的行洪泄洪区,属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负责管理。
2、属于国有土地—— 《宪法》第 9 条第 1 款明确规定:水流、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但是法律规定由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除外。 村委会只对于属于村集体的村民所享有所有权的土地,有经营管理权。
3、河滩地属于国有土地,是指大的河流经过,流域的河边由于泥沙沉积而形成的天然滩涂土地。河滩地一般是水草丰茂,适合植物的生长和亲水性植物的栽培,也适合多种动物的栖息。
4、河滩地是属于国有土地。水流、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由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除外。河滩地指的是大的河流经过流域的河边因为泥沙沉积而形成的天然滩涂土地。
5、河道河堤属国有性质,归水利部门管理。但也有一部分河滩地历史形成农民一直耕种,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受河道管理有关法规约束。
防洪法中的行洪河道概念范围是什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
有堤防的河道,为堤防外坡脚线两侧外延八米至十五米范围内无堤防的河道,为河道两侧上口线外延八米至二十五米范围内防洪防潮海堤,为堤防内、外坡脚线外延每侧三十米至五十米范围内。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重要江河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省、市(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流域水利管理机构,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防洪的有关职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根据《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河道管理范围按有堤防和无堤防两种情况而有所不同。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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