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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条例「生育津贴法条」

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生育津贴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生育津贴法条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江西生育津贴领取规定

1、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参保人在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在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才能够享受到生育险的报销待遇。

 生育津贴条例「生育津贴法条」-图1

2、赣州市生育津贴政策如下: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进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一般来说,生育津贴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可以申请领取,当然不同省份规定也有不一样的,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1、法律主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

2、法律主观:《 社会保险法 》第56条第2款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计发。 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般与 产假 期限相一致,在90到180天。

 生育津贴条例「生育津贴法条」-图2

3、总之,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假期天数。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

4、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有以下几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

5、(3)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第(1)项规定标准计发。

6、假设一家企业有100名职工,月申报工资总额为40万元,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万÷100人=0元/人。顺产生育津贴总额:0元÷30天×98天≈13067元。

 生育津贴条例「生育津贴法条」-图3

劳动法关于生育津贴的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劳动法中关于生育津贴的规定: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

天津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天津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包括基础生育津贴和地区奖励补贴两部分。其中,基础生育津贴金额为每位生育妇女6000元,由当地政府统一发放。

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津贴法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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