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最新森林防火方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 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第十条之规定,特发布如下公告: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你好,正确的名字是《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里面关于防火期是这样规定的。第二十八条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
3、明确森林防火期2023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县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4、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吉林省秋季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森林防火期内,实行严格的林区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会的。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实行严格的林区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对《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删除第十五条。(二)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进行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
第二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2020修改)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3、第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最新森林防火方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