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天津保险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1、其中,按统账结合模式补缴的,用人单位缴费应计入其个人账户部分,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补计。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补缴时大病统筹模式缴费比例和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基数办理。
2、这样做,既能提高家庭成员之间门诊支付的互助共济能力,也体现了家庭自我保障功能。法律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保障、经办服务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3、天津市个人医疗保险政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保障、经办服务及监督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天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用人单位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自缴费当月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连续缴费满6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天津生育险2023年新规定
年天津生育险新规定如下:对产前检查费、部分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实行按限额支付,对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实行按定额支付。超出部分另行收取,低于按限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第十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应当缴纳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并按规定享受待遇。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逾期缴纳的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年生育险政策如下:生育保险金缴纳标准调整:生育保险金缴纳标准将按照参保人的缴费能力和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4400元,最高标准为22434元。应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1、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天津市医疗保险住院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元/日,单次支付限额为7500元。
2、天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用人单位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自缴费当月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连续缴费满6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天津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基本医疗保险:在天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至80%,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服务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4、天津市个人医疗保险政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居民大病保险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天津市工伤保险规定
1、近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津政令2019年第14号)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2年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1日公布的《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0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同时废止。
4、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均工资来调整,每年社平均工资都在上调,自然社保缴费基数也同样会调整。按照规定天津市社保基数上限为22434元,下限为4400元。缴费基数为3364元。
5、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核定办法
1、一般缴满一年,最长就可以领取十二个月,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缴纳满二年不满三年,领取期限为六个月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职工在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职工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3、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60元。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解除合同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
4、领取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60元;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0元。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天津保险条例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