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编今天给大家解答一下有关小区停车位划分条例,以及分享几个小区停车位归属最新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新规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小区停车注意事项:不要堵塞消防通道。
关于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的新规如下: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小区内建筑物以外的部分归共有,小区居民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老旧小区停车收费违法关于老旧小区停车收费违法,其实,有些收费是合法的,其中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小区公共停车位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小区车位管理规定如下: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0.1,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0.5的规定。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自行车)大于或等于5,(机动车)大于或等于0.45。
小区内地上车位归属问题的法律规定
1、地上车位归属规定《民法典》关于小区车位的法律规定: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4、小区车位可以为公有,也可以为特定人所有。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小区车位也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小区停车位划分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