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今天给各位带来的是社保的征缴暂行条例,文章中也会对社保征缴暂行条例废止了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社保滞纳金收取标准
1、社保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每月应付金额*欠款天数*五十分之一(保留两位小数)。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在二月份享受社会保障,则该单位应支付的费用为800.21元,个人应缴的费用为200.56元,总计1000.77元。
2、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3、社保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滞纳金=未按照规定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天数*万分之五。假如小明所在的公司应该在每月月初缴纳社保,但是该公司由于某些原因,错过了缴纳社保的时间,那么该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4、也就是,如果企业滞纳天数为30天,养老保险应缴费总额为15000元,而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千分之二,则保险滞纳金为900元。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第三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四条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新政策社保缴纳有什么规定?
1、南京社保新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养老保险:自2023年起,南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有所调整。具体来说,从原来的个人缴纳7%,单位缴纳19%调整为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6%。
2、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3、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社保的征缴暂行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